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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孕妇乘坐飞机规定

发表于:2024-12-04 作者:宏大医药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2月04日,

如今的社会,很多女性都非常独立、能干,有自己的事业,所以有部分女性怀孕后还是会做一些必要的工作,乘坐飞机也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可是孕妇属于特殊群体,为了孕妇和胎儿的安全考虑,也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各大航空公司对孕妇乘坐飞机有一定的规定,下面介绍一下国航孕妇乘坐飞机规定。

国航孕妇乘坐飞机的相关规定如下:

1、怀孕不足32周乘坐飞机会按照一般旅客运输,但是要排除医生诊断孕妇不适合乘坐飞机的情况。

2、怀孕有32周且不满35周,且确定孕产期超过4周,并确定不是多胎妊娠或是无分娩并发症的孕妇要乘坐飞机,乘坐国航飞机时要出示县级、或二类甲等,亦或是二类甲等以上医院可以乘坐飞机的医疗证明。还要注意的是开具医疗证明日期的有效期只在七天,这七天的时间不包含起飞当日。

3、从孕妇安全方面考虑,国航对怀孕满35周以及以上、孕产期在4周内、多胎妊娠、有妊娠并发症以及产后不足7天的产妇不提供航空运输服务。

最后小编要提醒孕妇的是,关于孕妇乘坐飞机的规定不同的航空公司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孕妇出行不能单单考虑航空公司的规定,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出远门,尤其是乘坐飞机时身体不适,不可能随时找医院,所以提醒孕妇出行要慎重些。

2020-10-27 0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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