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积分入学办理各个环节
积分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所列项目参加积分。积分监护人配偶同为非广州市户籍,且同在番禺区居住、就业的,可同时参加除“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外其他项目的积分,积分结果可累积计算至最高得分为止。
一、计划生育
(最高得分40分)
此项必备。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虽然说网上完成初审,但实际上自己要去计生站提交材料:
▲ 母亲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省外流动人口出具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省内出具《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 母亲的《番禺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证》;
▲ 父母双方身份证;
▲ 户口簿(首页、申请人及父母页);
▲ 父母结婚证(离婚证);
▲ 入学申请人出生证明;
▲ 结扎手术证明;
▲ 已缴纳社会抚养费**。
以上资料尽量齐备,均须本人签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的复印件;我只生了沁沁一个,没有做结扎手术,所以7和8都没有提供《番禺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证》。我是2007年就在街道办了,2007年12月主动去计生站上了环,每隔三个月或半年去查一次环,因为我是外省的在家乡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要每年交200块的押金,每三个月要提交番禺的查环证明回去,少一份就扣50块,所以这个证明我是今年五月才办的,6月我在市桥计生站查了环就提交了这些资料,所以计生项40分我是满分。
二、居住年限
(最高得分35分)
此项必备。
▲ 需有效居(暂)住证(或办理回执)。经区流管部门审核。
▲ 今年网上审核也省却不少事,这一项的审核就不用自己另外提交资料,只要你在网上填了申请,审核部分输入你或另一半的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到你们办居住证的年限,除非你是对这项的得分有议意,要另外提供自己居住年限的证明。
这一项我们俩的积是超过35分的,但只计最高得分所以也是满分35分。
三、就业
(最高得分25分)
此项必备。
四、购买社保
(最高得分30分)
此项必备。
就业和社保这两需要带身份证(本项目只对积分监护人在广州市购买社保的部分积分),提前到人社劳动部门审核。番禺的在平康路的社保大楼,是面对着大楼右边那个大厅一楼。要提前去光明南路星海中学那边的国税局打印自己的社保交费清单和完税清单并复印好,另外劳动合同也要复印,这些都要提供给工作人员看的。
其实只要工作人员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你买没买社保、买了多久他们的电脑里都有显示,所以提交的资料他们只是看个大概,马上会告诉你评分。这三项的积分我们也是超过最高分,全是满分。
五、技能职称
(最高得分25分)
须提前到人才交流办、技能鉴证部门提交材料,领取审核受理回执。
这一项是我们最先去办理的,因为要提前审核,当然如果你之前有证明就不必再去审核了。因为只取最高分25分,如果一方的积分达到25分了另一方可以不必再花钱去审核了。另外要是一方技术职称审核和学历的审核要是加起来够25 分另一方也可以不必再花钱审了,我的审核比较顺,去平康路沙墟村办的个人力资源中心四楼填表刷卡,记住她们不收现金的,过二周就可以领到证明了;
LG的因为名字问题花多了十天(中间端午节)时间,我们俩的积分加起来有35分了,所以职称那边就没有再交钱去审核了。我拿到受理回执号才上教育网填写申请表的,因为申请表填了是不可以更改的,所以资料一定要齐全了才提交,不然会影响积分。
六、纳税情况
(最高得分20分)
纳税证明要多复印一份,现场确认时要提供的,至于原因不明白为什么要二次提供。
七、住房保障
(最高得分25分)
经流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借用)合同、经流管部门核定“星级出租屋”分数;要提供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这个我们因为没有自己的房子,而且租的房子没有备案,这一项一分没有得到。提出申请时会除了要填写小孩的情况还有夫妻俩的资料,所以有房产的不论是哪一方的名字都是认可的。
八、加分奖励
(最高得分50分)
户口证明是农业户口的可以加10分,参加番禺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多10分,这个有条件的现在就可以参加义工或志愿者,10分也不少呢,要是同等条件下多0.1分都不得了啊。
虽然每年都有去义务献血但献血只有入户时有分加,第八项我们自己算是没有分但不知道为什么给了十分,LG同事也有参加积分入学这一项也得了十分,估计只要申请了的都有这十分加吧!在《番禺区出租屋安全星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期间获得“区共建安全星级管理奖”的,加10分/人/次。
节点:积分入学时间安排
当时我们收到的通知:
各位家长:6月14日,积分初审即将结束(第8项加分于6月29日-7月1日现场确认时审核)。申请人可自行登录网 页查询积分,对初步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于6月17-28日期间,登录“积分申请入学网上审核系统”-“申诉”页提出申诉重审。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申请人 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申请人须配合要求,到审核部门受理窗口提交重审。重审结果将直接上传“积分申请入学网上审核系统”,申请人可登录个人网页查询有关情况。
6月29日-7月1日,请申请人持以下证明文件到区内各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点分布另行通知,敬请留意网络提示):
▲ 拟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身份证(若儿童未办理身份证,可持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积分监护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 积分监护人(及其配偶)如需参加个人所得税积分项目(积分项第6项)的,须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上自行打印近五年的完税证明,以供现场确认点查验;
▲ 申请人如需参加“加分”项目(积分项第8项)的,可持获得的镇、区级以上奖项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填写及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于现场确认点打印信息、签名确认。如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2020-11-06 13: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