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枣子的食用禁忌
发表于:2024-11-27 作者:宏大医药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7日,
1、不宜与维生素同时食用。枣中的维生素可使维生素K分解破坏,使治疗作用降低。
2、不宜和黄瓜或萝卜一起食用。萝卜会有抗坏血酸酶,黄瓜含有维生素分解酶,两种成分都可破坏其他食物中的维生素。
3、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元素,铜铁离子极易使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氧化而失去功效。
4、服用退热药时禁忌食用。服用退热药物同时食用含糖量高的食物容易形成不溶性的复合体,减少初期的吸收速度。大枣为含糖量高的食物,故禁忌食用。
5、服苦味健胃药及驱风健胃药时不应食用。苦味及驱风健胃药是靠药物的苦味来刺激味觉器官,反射性地提高食物对中枢的兴奋性,以帮助消化、增进食欲。若服用以上药物时用大枣,则明显地影响药物的疗效。
6、龋齿疼痛、下腹部胀满、大便秘结者不宜食用,忌与葱、鱼同食。
2020-11-06 14: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