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菜胡萝卜炒肉的食用禁忌
发表于:2024-11-27 作者:宏大医药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7日,
相信不少朋友都知道食物相克的现象,为了避免大家在食用芹菜胡萝卜炒肉时同其他食物产生相斥反应,这里说明了芹菜胡萝卜炒肉的一些食用禁忌。
1、芹菜性凉质滑,脾胃虚寒、腹泻者不宜多食。
2、芹菜有降血压的作用,血压偏低者不宜多食。
3、准备生育的男性不宜多食芹菜,因为芹菜有杀精的功效,常吃芹菜能减少男性精子的数量。
4、芹菜不宜过量食用。芹菜属光敏性的蔬菜,人吃了这些蔬菜后,体内的光敏性物质达到一定浓度时,经过阳光照射,就容易导致光敏性物质代谢障碍,可能导致皮炎。
5、芹菜和黄瓜不宜同时,芹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两者同食,芹菜的营养价值会降低。
6、芹菜不宜和兔肉同食,会引起头发脱落。
7、萝卜主泻、胡萝卜为补,所以二者最好不要同食。
8、胡萝卜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如菠菜、油菜、花菜、番茄、辣椒等),水果(如柑橘、柠檬、草莓、枣子等)同食破坏维生素C,降低营养价值
9、《饮膳正要》指出:“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这主要是从中医角度来考虑,一是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气味甘温,能补脾胃、壮腰脚,有安中益气之功。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脾胃,一冷腻虚人。性味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
10、豆类与猪肉不宜搭配,因为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利用效率。还有就是因为豆类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结合,从而干扰和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
2020-11-07 1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