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萝卜炒肉丝的食用禁忌
发表于:2024-11-02 作者:宏大医药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02日,
食物相克的现象大家已经不陌生了,注重饮食营养的朋友会格外注意食物的食用禁忌,以防营养成分因搭配不合理而流失。那么食用胡萝卜炒肉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萝卜主泻、胡萝卜为补,所以二者最好不要同食。
2、胡萝卜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如菠菜、油菜、花菜、番茄、辣椒等),水果(如柑橘、柠檬、草莓、枣子等)同食破坏维生素C,降低营养价值。
3、《饮膳正要》指出:“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这主要是从中医角度来考虑,一是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气味甘温,能补脾胃、壮腰脚,有安中益气之功。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脾胃,一冷腻虚人。性味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
4、豆类与猪肉不宜搭配,因为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利用效率。还有就是因为豆类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结合,从而干扰和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