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儿住院医疗保险适用范围
发表于:2024-11-22 作者:宏大医药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深户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
非深户
第一类是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或者未入学入园且未满18周岁、或者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
第二类就是外来建设者的孩子,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
第三类是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